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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微博网络营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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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网络营销论文“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成为历史,“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的梦想变为现实,生动折射“人民交通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农村地区交通事业的历史性成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出行的需求结出的宝贵硕果。修人民最想修的路,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动农村公路事业沿着服务农业、造福农村、惠及农民的发展方向阔步前行,才能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发展成果,奋力实现农村公路由“通”到“畅”再到“好”的转变。微博网络营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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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汉朝首先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微博网络营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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