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事故发生时,金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其提交的送货单、记账本、企业负责人出庭陈述等证据,可以证实金某受伤前不仅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持续为多家企业提供运货服务,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故人民法院结合误工时间等事实,认定应当赔偿金某误工费损失4.5万余元。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约8万元。探亲签菲律宾人(探亲签详解)
探亲签菲律宾人(探亲签详解)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受伤,李某系侵权人,依法应对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周某不能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得到保险赔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周某的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最终判决:由张某、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赔偿周某损失14万余元。探亲签菲律宾人(探亲签详解)
对此,记者联系眉州路1055弄项目相关建设方,对方书面答复称:本项目光伏施工均属于按图施工,关于客户反馈的屋面光伏板高度的情况,本项目光伏部分的设计依据引用规范、现行的必须执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中未涉及光伏安装高度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业主,针对光伏问题项目会做专题研究,结合功能要求,将做局部优化或者遮挡,满足功能的同时兼顾美观。业主汤女士为此感到困惑:现行的技术标准明明有高度限制的规定,为何开发商认为不必执行?《探亲签菲律宾人(探亲签详解)》